截至2010年12月28日,浙江省景宁电力局电费回收提前实现结零,全年电费回收率100%。
该局把电费回收工作列入专项工作议程,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从局到各供电所负责人作为电费回收第一责任人,电费回收任务分片包干,回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加大考核力度,与责任人收入挂钩,极大地增强了各级责任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同时还拓展收费渠道,不断扩大银行代收电费比例,在实施代收过程中该局与银行积极协调、共同配合、妥善处理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积极寻求政策支撑,化解收取预付电费的法律风险;该局领导多次与100KVA以上大用户进行沟通,县经贸局同意该局对大用户分次结算电费进行预付,签订了62户分次结算协议,有效的降低电费回收分险;另外,从11月份起,各供电所由领导亲自带队,分片区按户催收电费,对欠费大客户和催收困难户,则由局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组进行跟踪催收,随着该项工作的开展,欠费客户数量一天天大幅下降,确保了电费回收“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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