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往电力阳光卡里存300元,3个月都不用到营业厅来缴费了!”3月14日,汤阴电业局员工周瑞霞接过该局城区供电所收费人员为其办理的电力阳光卡,高兴地对笔者说。
多年来,汤阴县电业局居住在城区的212户电力职工,每月的电费一直是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尽管方便了职工交费,但却存在许多弊端:一是银行扣除电费款不及时,导致电力职工成为欠费客户;二是交费不透明,由于未见职工来交电费,使得社会上许多客户都存在“电业局职工根本不用交电费”的错误意识;三是职工对自己的交费信息不清楚。职工电费发票由供电所统一打印后统一交财务部发放,由于人员较多,工作场所分散,许多职工很少主动取发票,使得职工也不知道自己每月用了多少度电,交了多少电费。
3月初,汤阴县电业局在全县推广电力阳光卡交费方式的同时,也为这212户员工办理了电力阳光卡,使他们同全县10余万低压电力客户一样,每月只需持电力阳光卡在规定期限内到营业大厅即可办理缴纳、预存电费业务。
汤阴县电业局职工交费方式的转变,进一步规范了该局电费收缴流程,使职工交费更加方便、快捷、公开、透明,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电力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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