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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电力与农四师电力签订供用电合作协议

作者:鞠青华 李晓宝  2012-03-21

【本网讯】3月20日,新疆伊犁电力公司与农四师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作协议,使双方的和谐供用电、合作共赢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农四师电力公司所辖供电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电网的供电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该地区未来用电需求,迫切需要加快区域电网建设。协议确定:双方坚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由伊犁电力公司负责伊犁地区及农四师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由农四师电力公司负责农四师电网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及运营。

霍尔果斯2×5万千瓦热电厂为农四师电力公司发电厂,伊犁电力公司为支持农四师经济发展,本着“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农四师电力公司签定供用电合作协议,将霍尔果斯热电厂作为公用电厂,按照新疆电力公司批准的接入系统方案接入伊犁电网,发电量由伊犁电力公司全额收购。

伊犁电力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以建设坚强统一的智能电网为责任,为伊犁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此次,签订供用电合作协议,是伊犁电力公司立足“四个服务”的宗旨,履行国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伊犁公司将信守承诺,遵守协议,加快电网建设,按照有利于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电网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原则,积极做好伊犁电网规划与兵团电网规划的有效衔接,并形成双方共同执行的统一电网规划,尽最大可能避免电网重复建设,尽最大可能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促进伊犁州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此协议的签订一方面及时满足了农四师电厂电量上网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伊犁主电网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市场占有率,对促进双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稳定的运行,达到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并对促进伊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合作协议,伊犁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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