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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霍城供电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供电服务“十条禁令”

作者:王德霞 胡彬   2012-04-11

[本网讯]“同志,你们辛苦了,为我们工厂修好了变压器,现在已到了下班时间,我请你们一起吃个饭吧……”“谢谢了刘厂长,我们有”禁令“,严禁接受客户的宴请,再说为您服务是我们应该做的,只要你能满意就好!”

“马大叔,这是我们为您服务所收的30元延伸服务费用发票,请收好!”

“对不起,我们不能私自接揽工程,请按正规程序走报装流程。”这是霍城供电公司电力员工践行“十条禁令”的真实表现的缩影,他们用实际行动规范着供电服务行为。

近日,新疆电力公司印发了供电服务“十条禁令”,包括严禁擅自调整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或减免收费;严禁违规办理客户用电变更;严禁私存电费和延伸服务费;严禁接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十项供电服务内容。

4月10日,霍城供电公司为加强“十条禁令”的贯彻执行,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公司领导、中层干部、专业班组班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十条禁令,要求大家要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不仅熟背于心,警示震慑每位员工,而且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供电服务”十条禁令“。

清水供电所所长张成军向领导保证说:”作为清水经济开发区供电所所长,请领导放心,我一定会组织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十条禁令”,保证供电服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该公司始终坚持”让政府放心、让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为县域广大客户提供”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十项服务承诺“,在所属九个供电所营业场所公布业扩报装流程图,将电费电价、申请用电手续等用户关心的问题张榜公布,对大用户和重点企业建立详细的用电档案,聘请了行风监督员60人,公布了投诉、举报、报修电话,设立了意见箱、意见薄,真诚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据了解,通过走访客户、大客户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第三方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社会调查,该公司客户满意率达到99.8%,未发生违条”十条禁令“的人和事。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优质服务,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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