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3日下午,德兴市供电公司大茅山工业园区供电所召开营销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细则》。根据《通知》精神,从2012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用电开始试行阶梯电价。
试行阶梯电价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为更好的领会和落实这一新的电价政策,从5月份起,该所先后组织学习了国家电网《关于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工作的意见》、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营销基础管理防范阶梯电价舆情风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于6月份针对供电区域,开展了阶梯电价政策宣传、居民用户甄别、强化抄表管理、加快业务工单处理等前期工作,为阶梯电价政策的试行,打下了基础。
会上,该所所长董生根要求全所营销人员,在本月4—5号抄表期间,认真仔细核对表户和表数,不留差错,同时,将有关阶梯电价文件带到各个台区张贴,做好政策宣传,耐心接受客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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