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0月16日,浙江省天台县供电局召开营业服务收费工作落实会,要求加大自查自检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类收款手续。
该局要求各基层窗口单位根据有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新营销系统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定,规范营销业务管理,统一费用收取标准,明确票据保管和使用办法。开票项目包括变更户名等业务费、峰谷表新装改造费、窃电违约金等。
该局对下属各业务部门今后所需票据手续流程作了细致规定,如由局财务指定专人统一向税务机关领购、登记使用、保管缴销等。新的管理制度还对局营业厅和各供电(营业)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开票手续流程提出严格要求。该局强调,所有业务必须采用供电局统一票据,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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