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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供电局进一步规范劳务收费行为

作者:傅颂军  2012-10-23

[本网讯]为了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日前,浙江磐安县供电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收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劳务收费行为,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企业和谐发展。

通知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收取的劳务费资金必须纳入局财务银行账户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存、坐支或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储,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收取劳务费资金时,必须由局统一开具向税务部门申购的票据,不得自制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劳务取费必须合法有据,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取费标准取费,严禁乱收费。

通知指出,为了确保规范收费行为执行到位,该局财务、客服、安运、监察等相关职能部室将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劳务收费情况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切实营造“务实清廉、风正气顺”的生产经营环境。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磐安,劳务,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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