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减轻“两保户”家庭经济负担,3月1日起,椒江“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享受每月每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据了解,这一“电力红包”将惠及全区2461户“两保户”,每月免费用电量达36915千瓦时。
据椒江供电局客服中心副主任王朝晖介绍,“两保户”以当地民政部门的认定为准,自2012年7月开始享受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操作上,供电企业将直接从“两保户”家庭当期电费中减免免费用电量对应的电费,当期实际用电量不足当期免费用电基数的,当期实际用电量即为当期免费用电量,不足部分不结转到下一期。
“对符合条件且已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的‘两保户’,在其办理登记前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我们会一次性办理退还。”
王朝晖告诉笔者,安装一户一表的“两保户”家庭,按免费用电量乘以第一档电量对应的电价水平计算;集中供养的,按照有效人数确定免费用电量,再按免费用电量乘以集中供养单位执行的电价水平计算。另外,合表用户号下有多户“两保户”的,免费用电量按户数确定,再按免费用电量乘以该合表用户电价水平计算。
最后,电力部门温馨提醒广大“两保户”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户”或“五保户”证明原件、“两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如果为代办的,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供电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认定清单进行审核并确定享受免费用电的用电户名和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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