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21日,河南省商丘市供电公司对电费预付费工作进行部署,并将工作重点在“三类客户”上,有效规避电费回收风险。
商丘公司把预付费推广应用作为今年营销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召开推进会、制定预付费实施方案和推广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细化责任,提高公司人员对预付费工作的重视程度。公司按照“依法合规、先易后难、一户一策、先高压后低压”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并重点抓好“三类客户”的推广,切实把预付费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公司规定,新装和申请用电变更的客户,填写申请的同时,必须签订预付费协议,装表接电前必须缴纳不低于10天的预付电费;对于欠费停电要求复电的客户,除交清所欠电费外,还应到营业厅签订预付费协议、缴纳不低于30天的预付电费,方可恢复供电;对于违章用电、窃电客户,按法定流程处理完毕后,必须签订预付费协议、缴纳不低于30天的预付电费后,方可恢复供电,进一步规避电费回收风险,保证电费的“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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