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每个月免费10度电不说还要补回半年的电费,以后用电都不用花钱了,太感谢了……”3月18日,家住重庆市武隆县白马镇赵家乡的“五保户”任昌怀去当地供电营业厅交电费时,不能分文没花,还领到了30多元电费退款,高兴得一个劲地道谢。
据了解,从今年2月8日起,武隆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困难家庭客户群体,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免费电量业务,办理后可享受每月10度的免费用电量,首次减免时间从2012年7月1日起算,将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在当月电费结算时直接减免,其中2012年7月至12月减免金额可现金返回或放入客户2013年预付电费中。以任昌怀家为例,他家每月用电量不足10度,按减免10度标准,每月不掏钱就能用电。
当前,国家电网武隆供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带民政部颁发的“五保户”或“低保户”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填写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对没有用电户号的城乡困难家庭,可提供租、借、寄房屋的居民生活用电户号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免费电量业务。若客户所持资料与民政档案不符的,只需留下联系方式,由供电部门对接民政,核实解决,免去客户奔波之苦。
据武隆民政局介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11000余户,30000多人。目前,已成功办理申请减免电费客户1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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