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作为服务行业,在做好供电优质服务的同时, 如何加强公司内部的服务?现在江阴供电已有章可循。经反复修改、广泛听取意见,10月10日,该公司已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内部服务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力求当天任务当天完结。
该《实施意见》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机制和具体要求”等组成。其中,“基本原则”即有”合理合规原则、自愿认同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因事制宜原则”组成;“主要内容”有“重点工作服务辅导、协同协作服务建议、巡查监管服务提示、典型示范选树引领”四部分组成。保障机制服有“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协同协作制、责任追究制”组成。
《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单位)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按照“事前重点辅导、事中即时辅导、事后回访辅导”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服务管理,为服务对象出主意、指方向,引导其按要求高质高效完成相关服务配合工作,力争当天任务当天完结,提升工作效率和效能。同时,在运用内部服务指导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把握四个要点:一是针对性。要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运用适合的指导机制。二是持续性。运用每项机制对服务对象实施指导并非一次性工作,根据服务对象的意愿和客观需要,可以对其持续、多次运用一种机制开展指导。三是递进性。要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发展阶段,有层次地推进各项机制的深入运用。四是综合性。在实施内部服务指导过程中,要有全局意识,针对实际情况综合灵活运用四项机制,不能相互孤立和排斥。具体要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协同协作制、责任追究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以“一张笑脸、一句文明用语、一把椅子、一杯水”以及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满腔热情地为被服务指导部门或员工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好事、做实事。
该公司的《实施意见》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部门评价和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部门(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因违反“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协同协作制和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协同协作不力、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内部服务指导工作的,分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 视情形实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效能告诫、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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