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太快了!你们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太高了,在4个工作日内就为我公司办理一切手续,还亲自给我们送过来,感谢!感谢!”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承建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李阳接过我县第一份电力行政许可决定书激动地说。
黟县电保办接到该公司提出在西递镇霭峰村35千伏西递403线49号—50号杆塔之间线路保护区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申请后。该电保办依据电力行政许可审批规定对该公司提交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材料按规定逐项进行认真审查。
在确认无误后,立即召集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与该公司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书,快速为该公司办理了有关手续,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依照《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黟经信(电行)许决[2013]01号。这标志着该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步迈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近年来,该县境内各类项目施工较多,一些单位缺乏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意识,随意施工、建设,导致电力线路、设备受损,影响我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广大用户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为此,今年11月15日,该县采取了对进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采用行政许可管理。
成立了黟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专门安排经费5万元,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添置了办公桌、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用品,配备了专职人员,强化电力行政执法措施,有效防范重大电力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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