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19日,山东省枣庄市财政局拨付2100万专项资金,用于对全市“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在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已缴纳的电费进行返补,标志着该市121387户“两保户”群众将正式享受到国家推出的“15度电免费用”的政策优惠。
免费用电政策事关“两保户”切身群众利益,国网枣庄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内外并举,全方位做好落实执行工作。对内,他们对营销系统人员展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确保每位窗口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政策,面对面跟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外,他们一方面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促成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联手推进政策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媒体、营业窗口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政策实施须知等,尽早让全市“两保户”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本次专项资金是按照山东省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要求,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居民阶梯电价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款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按照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的标准推出的,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执行,返补到户。据介绍,此次返补范围为在保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全市将有121387户家庭受益,返补金随低保金一并定期发放,并随着家庭退保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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