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通知,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从9月用电量调整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为确保新电价政策的准确执行,9月8日,余庆供电局着手开展新电价政策推广宣传工作,动员全体成员做好普及过程中的客户解释工作。同时,加强抄表管理,确保不因抄表问题引起的居民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错误的投拆事件。
据了解,新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全省居民年度分档电量标准将调整为:第一档电量为3000(含)千瓦时以内;第二档电量为3000—4700(含)千瓦时以内;超过4700千瓦时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各档电量电价仍按照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第二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5056元;第三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7556元。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用电设置每户120度的免费电量。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加快增长,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已发生深刻变化,现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电量分档标准已不适应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回顾过去,2012年7月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经过对试行情况总结分析后进一步完善了居民阶梯电价2014年1月起由原来的“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实施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实施。
从居民用户的角度来说,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使得居民每一档阶梯电价基本电量所覆盖的用户数更为广泛,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分档电量大幅度提高,也有效减少了居民电费支出。
更多精彩信息请关注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