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通讯员 张思妤)“小妹,你好!我是金源商场账务联系人,请问我单位低谷时间用电负荷很低,可以不执行分时电价吗?”
“大哥,你好。根据相关电价文件精神,商业用户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者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根据你单位用电量以及用电时段,我可以帮你测算一下,如果执行平均电价,你们电费支出将会大幅减少……”
3月14日,在全国第40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国网遂宁供电公司员工何静在营业大厅外的“3.15消费者日”供电服务宣传站点为电力客户测算电价,耐心解释电价优惠政策。
一大早,国网遂宁供电公司便在营业大厅外搭建了一处“3.15消费者日”供电服务宣传站,宣传员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向广大电力客户普及电力科普知识,使大家在用电过程中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享受到科学、专业、优质的供电服务。
活动中,部分员工在宣传站点向电力客户解读现行电价及电费政策,宣传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电力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用电过程中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部分员工走上街头、走进跨世纪综合市场,大力推广“网上国网”线上缴费方式,与客户面对面交流,倾听客户声音,收集客户对供电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为电力客户提供用电咨询,就大家关心的电费缴纳、故障抢修、报装接电等热点问题释难答疑。活动现场,反响热烈,赢得了客户一致好评。
据统计,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相关问题30余人次。
接下来,国网遂宁供电公司将以新《消法》实施两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质量,让办电更快捷、服务更优质、电力消费更明白,为服务射洪市经济和发展贡献“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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