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党组颁布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在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上,县级供电企业干部要与地市供电局其他干部同等对待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党组颁布《关于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县级供电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意见》明确了加强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总要求,并制定了12条具体措施。
原则上配备一名30~35岁的年轻干部
《意见》要求,配备县级供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要注意搭配,实现老中青梯次配备,防止年龄和学历上的“一刀切”。逐步过渡到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要重视培养30岁左右的干部,每个县级供电企业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配备一名30~35岁优秀年轻干部。
在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上,县级供电企业干部要与地市供电局其他干部同等对待。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每年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党政正职,到2012年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到2015年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2012年市局新提拔班子成员要有县局任职经历
《意见》提出要加强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各省公司要完善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的交流任职机制,打通县级供电企业干部和地市供电局干部轮岗交流的通道。地市供电局组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时,要面向包括县级供电企业的所有干部员工。到2012年,地市供电局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要有县级供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经历。
县局党政正职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此外,要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县级供电企业领导班子实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除海南电网公司以及党政正职按副处级配备的大型县级供电企业外,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原则上以地市供电局为主。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建立晋升通道,对在规模较大、地位重要的县级供电企业任职并且任职时间较长、业绩突出的党政正职干部,可择优提拔担任高一职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
《意见》强调,要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重点加强对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管理。
县局干部员工反响热烈
《意见》出台后,职工群众一致认为《意见》反映了公司对县级供电企业的高度重视,让县级供电企业干部看到了希望。韶关翁源县供电局局长何胜伟说:“这个意见体现了公司对我们的重视,有利于县级供电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从个人来说,我看到了今后选拔的渠道,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激励。”同时,何胜伟表示,《意见》也给他带来了一定压力:“《意见》里要求要强化考核监督,确保县级供电企业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这就督促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严格按规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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