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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网公司专栏

南方电网强力推进法律工作护航企业发展

作者:本报记者 黄美菁 杜远远  2013-05-06

编者按: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在武汉召开了“新闻媒体央企法制行”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展示央企十年来的法制工作成果。7家央企和9家媒体参会,南方电网公司作为唯一一家电力行业先进单位,在会上介绍了法制工作的经验与做法,集中展示了近年来公司法制工作在公司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取得的成效。

过去十年,公司通过建立法律工作体系、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夯实管理基础,逐步拉起一张阻挡法律风险的“大网”。本报借此契机,回顾公司法律工作发展历程,并看看这张“防护网”怎么样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南方电网公司推进法律工作一体化管理,明确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尤其是设立了“法律诊所”,这些做法和经验值得中央企业参考和借鉴。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

电力企业的干部,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在市场里拼搏,对市场不够了解,对法制工作重视不足,所以现在开始吃苦头。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赵建国

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特别要关注资金管理、与客户、发电企业履约的法律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还要加强普法,开展案例教育,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钟俊

作为企业法律人员,要学会“四个不”:一是法律审核时不要只会说不,应该提出可行性的办法;二是不要等待业务部门来主动沟通;三是不要迎合业务部门而放弃法律原则;四是不因当前利益而放弃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

公司生产经营各领域都蕴含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部门要系统梳理和归纳各种法律需求,找出解决对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管理,为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南方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肖鹏

自成立以来,南方电网公司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强调法律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0年,公司确定了创建“服务好、管理好、形象好”的国际先进电网企业的战略目标,以“转型”为关键词的新一轮发展,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全过程,对防范法律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公司将法律工作植入战略实施中的关键节点和管理流程,将法律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通过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等,推动公司依法经营,助力改革发展。||||

补上“漏洞”客户不“上火”

“再不来电我们要摸黑吃团年饭了。”2010年2月13日,大年三十,广西南宁市澳华花园小区物管接到居民投诉。原来,下午5点小区突然停电了。

供电部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然而小区开发商和物管表示,小区供电设施归小区居民所有,供电部门无权处理。供电部门建议小区找专业的抢修部门处理时,小区物业则表示,没有得到上级批准他们无权做主。直到晚上8点,开发商和物业才找到故障原因。为了缓解小区居民的用电燃眉之急,供电部门不得不临时调来了一台发电机,恢复了小区部分居民用电。

现阶段,大部分地方的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建成投运后由小区自行维护管理。由于产权壁垒,供电部门无法统一管理这些设施,这就出现了上述用户“很上火”,供电部门“干着急”的情况。

为了彻底解决城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不配套、低配置、管不好、不安全等问题,公司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在云南、广西南宁、海南三亚等地取得了突破,配合当地政府出台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规定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安装管理维护由供电部门负责。

针对电网建设和运营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法律障碍,南方电网组织五省区电网企业主动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汇报沟通,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

目前,南方五省区已经累计出台18部地方电力法规和规章,覆盖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供用电关系、反窃电、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客户安全用电等主要生产经营领域,为

保障安全生产、维护供用电秩序、推动电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

“小诊所”有大作为

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很重要,但强练“内功”才是关键。

2012年7月,台风“韦森特”肆虐广东,江门市江海区多处电杆折断。某鱼塘主以电杆砸死了鱼为由向供电部门索赔。工作人员多次与鱼塘主协商未果。“当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法律诊所’热线。”据江门供电局伍悦强回忆,“法律诊所”工作人员及时提醒要保存现场证据。伍悦强还来到“法律诊所”每周五举办的“专家门诊”,当天的“接诊”律师看了资料后,判断对方的证据明显是伪造,没有证明效力。随后,这一判断也得到了有关部门证实。

“有了‘法律诊所’以后,我们遇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咨询,把影响降低。”伍悦强说。

基层防范、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相对薄弱,为了加强法律风险管控,南方电网公司在基层供电企业设立了“法律诊所”,并将其打造成常态化的法律风险管理中心、法律咨询中心、法律学习培训中心、法律问题解决中心。

“法律诊所”主要以“常年开诊”、“上门坐诊”、“专家会诊”等方式发现问题。同时,通过服务热线、网络诊所、QQ群等受理方式开展法律咨询。目前,南方电网系统内已成立法律诊所32个,累计受理法律咨询19600余人次,累计解决1600多个法律问题。通过“法律诊所”,公司将风险管理平台覆盖到县级供电企业。

“三道防线”抵御风险

仅靠“法律诊所”显然不能完全阻挡法律风险。为了应对不断增加的风险,南方电网建立和完善了一套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其中最关键的是,构建了领导班子决策主导、法律部门协调推进、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法律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并通过完善经济合同、规章制度、重要经营决策管理制度,将法律审核植入制度,嵌入流程,通过信息系统固化审核节点,法律审核率实现100%。例如,建立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全过程的主动跟踪服务;建立重要经营决策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制度,确保重要决策依法合规。

据统计,2008年以来,公司经法律审核制度累计10190个,经济合同603247份,全面梳理法律风险点995个,研究制定防范措施957个。

此外,从2007年起,公司建立起总法律顾问制度,配置专职法律顾问,并完善了网、省、地、县四级法律工作组织机构。法律工作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人数从60多人增至200余人,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法律工作体系,法制化管理逐步融入整个生产经营过程。

把法律送到员工身边

“王师傅,你的手机放下了没?昨天班长说了去现场拿手机的危害,去现场可不能带啊。”

这是一线班组日常工作生活的一个片段。在南方电网,法律法规已经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渗透到员工生活、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以前认为普法离我们普通职工很远,现在通过各种活动,我们觉得普法就在身边。”

南方电网以中心组学习、班组学习、大培训等为载体,在学习材料中融入普法内容。各级单位也为普法各出奇招,如组织法律“轻骑队”,为企业员工、客户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编写普法手册《漫话解法》、摄制“法制微电影”,增强普法的趣味性。目前,公司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诚信做人,规矩做事;敬法于心,用法于行”的法治文化逐步形成。||||

■数说

2008年以来,公司共处理法律纠纷案件2500多宗,累计避免经济损失超过30亿元。

实现负有责任的法律纠纷案件总数年均下降8%,经济损失额年均下降15%。

推动五省区出台18部地方电力法规和规章,覆盖电网规划与建设、供用电关系、反窃电等领域。“十一五”期间,公司供电范围内盗窃电力设施案件下降31%,窃电查处率上升52%,综合线损率下降1.1%。

■大事记

●2004年1月,公司颁布2号令——《关于强化依法经营确保经济活动合规合法的规定》。

●2005年1月,公司在总部战略策划部设立法律事务处。

●自2005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提出“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三个阶段目标任务。

●2007年11月,公司总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配置专职总法律顾问。

●2010年10月,公司总部设立法律事务部。

●2011年12月,公司召开首次法律工作务虚会,研究确定法律工作定位和总体思路。

●2011年4月,公司印发了组织架构一体化方案,决定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个电网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理顺其他分子公司法律工作管理职能,实现法律工作归口管理。

●2011年7月,公司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要子公司总法律顾问。海南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率先到位。

●2011年底,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对公司法律工作作出批示,指出公司法律工作发展快,要在对标国际的过程中查找差距,再上台阶。

●2013年4月,充实公司总部法律事务部领导人员,在广东、广西、海南电网公司配备总法律顾问。

来源:南方电网报 

标签:南方电网,法律工作,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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