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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网公司专栏

南网创新警企协作模式 让窃电“黑手”无所遁形

  2014-06-06

5月6日9时30分,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仲恺供电局潼侨供电所专责监护人庄林海来到110千伏侨场变电站,准备对10千伏I母出线基地线F2进行复电操作时,发现施工现场电缆沟中4回电缆线被盗。经初步估算,该起电缆盗窃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余万元。

此类案例举不胜举。统计数据显示,在所有涉电案件中,盗窃电力设施占一半以上,盗窃已成为破坏电力设施的第一“黑手”。对此,南方电网公司充分发挥警企协作机制的作用,除了组织各单位与地方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蓄意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外,还通过设立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等方式创新警企协作模式,涉电发案率逐年递减。

2014年6月4日,广东电网汕尾城区供电局协同公安干警在城区进行一场夜间查电行动。 陈小平 摄

广西电网钦州供电局员工安装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牌。吴海燕 摄

云南电网西双版纳供电局携手当地公安机关定期开展警犬巡护线工作。郁睿 摄

广西电网梧州供电局与梧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卫应急演练。 何华文 摄

建立警企长效协作机制

经过一个多月的立案调查,涉案金额高达39.5万元的云南省今年第一个挂牌督办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目前已经圆满告破,进入庭审阶段,这已经是2013年以来,云南电网公司和云南省公安厅协作共同破获的第六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云南电网公司自2005年成立全网首个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以来,不断完善警企协作,共同打击涉电犯罪长效机制,取得显着成效。

据了解,除了云南电网公司外,紧紧依靠“三电”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逐步建立各类警企协作长效机制的还有广东、广西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广西电网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共同签署《警企联防联建战略合作备忘录》,建立警企联防联建战略合作机构。

这些警企协作长效机制的构建绝非偶然。每当电力设施遭不法分子盗窃破坏后,供电部门进行修复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不但经济损失严重,由此带来的诸如用电企业生产经营无法运转等间接损失则难以估量。最为关键的是,长期以来,由于电力行政执法主体的缺位,面对高发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电网企业往往鞭长莫及。电力企业无权管、公安机关管不过来,成为解决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的两难局面。

2005年,“云南模式”的出现,公司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困局得以缓解。云南电力设施90%以上架在山区,隐蔽性较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长期处于高发态势。过去,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内年均发案300多起,涉案金额接近500万元,严重影响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有鉴于此,2005年,云南电网公司和云南省公安厅联合成立云南省公安厅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作为电力企业和警方合作的平台,该中心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力打击了偷盗电犯罪活动,随后,这一机制在云南全省推广,省、州(市)、县均建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机构。

建立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的长效机构也一直在广东电网公司的计划范畴里。经过长期的酝酿之后,广东电网公司向云南电网公司取经,2011年,该公司在广东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框架下,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设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通过创新警企协作模式,形成防范与打击合力,在开展防范窃电与反偷查漏、输电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组织机构的不断健全,广东电网公司19个地市供电局都成立了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县区设立办公室,将警务力量的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实现工作网格化。

2013年,深圳供电局与深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深圳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中心,以实体机构运作的模式统筹警电双方资源联合护电。

随着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破案难度加大,广西电网公司也开始行动起来。2013年11月18日,广西电网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签署警企联防联建合作备忘录,成立警企联防联建战略合作领导小组,联合成立广西电力警务中心,各级供电企业成立电力警务室。双方通过合作开展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整治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和器材行为、推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及群防群治、做好企业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等,维护电网建设正常秩序。

涉电发案率明显下降

“一年多来,我们共抓获涉电违法犯罪分子126名,打掉了15个犯罪团伙,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案数量明显下降。”深圳供电局护电办电力保护科副科长肖湘说。

自构建警企长效协作机制以来,公司系统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案率呈逐年递减趋势。

据统计,2013年1至12月,公司共发生电力设施遭盗窃破坏案件4773起,同比下降42.2%。今年1至4月,共发生电力设施遭盗窃破坏案件1437起,同比下降36.1%。其中:

——广东电网公司2013年共协调各级公安开展专项行动23次,累计出动警力14802人次,破获案件63起,抓获嫌疑人160名。2013年案件数和损失额与2010年同期比分别下降了66%和68%,2014年第一季度,案件数与损失额同比分别下降61.3%和50.88%,降幅创近3年之最。

——广西电网公司2013年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157起,同比下降55.90%。今年1至4月,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8起,同比下降91.84%。

——云南电网公司2013年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81起,同比下降37.69%,为历年最低,云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5起恶性案件全部侦破,破案率达到了100%。今年1至4月,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19起,同比下降了40.63%。

——2013年至今年5月,深圳供电局共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1148起,同比下降72%。

一系列的数据显示,警企协作让涉电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各省涉电力违法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止。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完善警企协作机制建设,结合特殊电力供应保障任务需要,加强分析研判和对策研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压制涉电违法犯罪势头。(本报综合 马莎 王媛媛 陈钦荣 朱婷婷 报道)||||

■特写 

“江洋大盗”落网记

今年年初,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抢劫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余元,说起破案经历,会泽县防范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办公室负责人沈励志连说了3声“没想到”:“本以为只是个普通的案子,原来背后藏着的都是‘江洋大盗’。”

事情还得从2013年11月14日说起,当天0时43分,会泽县公安局接到会泽县乐业镇梭落村委会支书苟华品的报案电话,称本村的一村民被3名蒙面男子手持刀、棍棒抢走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还把其砖厂变压器铜芯抢走。接报后,警察迅速行动,经现场勘查,此案被抢财物价值超过5万元,其中包含价值4.2万元的变压器。

案发后,会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会同会泽供电公司,于当晚组织周边派出所和相关部门设卡堵截,并锁定该3名犯罪嫌疑人,经过20多天的摸排搜查,12月9日,将其抓获归案。

“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沈励志说,立案之初,县涉电办公室和县公安局都认为只是一般的刑事案件,没想到犯罪嫌疑人一共交代了22起盗窃变压器案件,涉及多个地州,“该犯罪团伙一共5人,都是江洋大盗,他们有组织有分工,偷盗抢什么都干,长期流窜作案,劣迹斑斑。”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所获得的变压器铜芯都卖给了会泽县者海镇桂新寿的废旧收购点和陆良招夸一废旧收购点。此案引起了云南电网公司的高度重视,为了将逃脱的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云南电网公司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中心保卫科副科长孙洪林赶赴会泽指导案件侦破,并和当地公安局多次座谈,共同研究案件侦破工作,迅速将其余两名逃脱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彻底摧毁了该犯罪团伙。同时,曲靖供电局员工会同会泽县公安局警察一起到者海镇,对桂新寿的废旧收购点进行了依法打击处理。

通过对收缴来的铜芯进行技术分析,云南电网公司和会泽县公安局认定该犯罪团伙流窜于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昭通等地盗窃、抢劫、破坏电力设施,频繁作案5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该案件作为去年的省级督办案件,极大地震慑了涉电违法犯罪活动。(马莎)

■短评 

要“合”更要“作”

电力设施保护非供电企业一己之力所能及,惟有借助公安机关强大的执法力量,警企协作,方为破题之举。

不可否认,在当前还未形成完整有效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外,警企协作、打防并举不失为明智选择。在企业与警方这段“联姻”中,为避免出现企业防不胜防、公安疲于应对的怪圈,警企合作要“合”更要“作”。

“合”要心心相印,“作”要大有所为。这就要求供电企业首当警企协作机制的推动者、践行者,从自我防范入手,舍得投入,运用好技防手段,合作的过程中,杜绝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机制的运用和执行常态化,坚持定期向公安部门提供重点防范区域,传递精准的信息,使公安部门有的放矢地防范和打击。事后打击固然重要,可电力设施有其特殊性,事前防范者是王道。这就需要公安部门主动利用其队伍中充足的巡防资源,把供电设施纳入日常防护的重要内容,对电力设施的巡护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高设备的“见警率”,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防范,让违法活动无缝可钻。当然,供电企业也可以巧妙利用电力设施被盗的“发案率”,营造社会舆论压力,防止警企合作过程中剃头挑子“一头热”。

警企协作目的是联手织网,给电力设施披上安全罩。有机制是前提,见效果才是根本,“合”而“作”才会让这种合作机制得到很好执行,于企、于警都值得深思! (杨波)

来源:南方电网报

标签:南网创新,警企协作,模式,窃电,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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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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