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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范本 强化“三公”调度--国家电监会与国家工商总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2005-08-11

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电力调度秩序,构建和谐厂网关系,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监会与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开展《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两个范本)推行情况及电力“三公”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这是记者在8月8日召开的此项工作启动会上获悉的。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于新阳主持会议,国家电监会市场监管部、稽查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的负责同志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来自各区域电监局和城市监管办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据介绍,一年多来,两个范本的推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起到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方便电力企业的作用。但在两个范本的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无合同交易、无协议运行的问题仍然存在;合同一方推出自己的范本要求合同另一方执行;某些企业要求合同另一方摊销坏帐、承担欠费;一些地区网厂之间缺乏制度化的沟通和协商;“三公”调度执行情况参差不齐等。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电监会根据有关各方的意见,今年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分六大区域组织两个范本的培训;二是建立合同(协议)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协调电力企业的争议;三是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史玉波指出,要进一步认识推行两个范本和促进电力“三公”调度的重要意义——推行两个范本是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促进电力“三公”调度是建立电力生产运行新秩序、构建和谐厂网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要认真贯彻《电力监管条例》,进一步规范厂网关系、合同行为和“三公”调度工作, 以促进电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据悉,本次检查时间定为2005年8~10月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电力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厂、网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情况;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参照了两个范本,是否遵循了两个范本确定的基本原则; 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情况;电力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三公”调度规定的情况,包括调度计划制定及实施、调度信息发布、并网电厂考核、电力调度联席会议及“三公”调度情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了解合同或协议签订、电力 “三公”调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相关建议。(2005-08-11)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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