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6日,国家电监会在湖北宜昌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分析了当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施工事故多发的严峻局面,要认真吸取教训,研究对策,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切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
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于新阳主持会议,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作重要讲话。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18起电力建设施工人身伤亡重特大事故。其中,特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4人、重伤4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32人、重伤21人;一般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13人。与会领导观看了电力建设施工重大以上事故光盘,听取了三峡建设工程的情况介绍并参观了现场,对如何做好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进行了讨论。
史玉波在讲话中指出,1至7月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国电力生产没有发生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特大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但是,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电力建设安全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多、战线长,造成管理跨度大,技术力量分散。特别是电力建设中抢工期、压造价、安全投入不足的现象,已给电力建设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不到位。一些电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电力体制主辅分离改革迟滞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了电力施工企业队伍的稳定。
史玉波要求各级电力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上来。下一阶段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电力建设安全与电力生产安全放在同等重要地位,抓实抓好。各电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电力生产安全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必依,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建设单位要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全面负责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三是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五是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的监管力度。六是认真做好在建工程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国家电监会系统及国内主要电力企业领导共计80余人出席会议。(200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