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中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已在湖北、湖南、河南、江西、重庆全面展开。截止11月20日,共受理申报企业40家,发放许可证66份。其中湖北9家,发证10份;湖南13家,发证32份;河南9家,发证11份;重庆4家,发证8份;江西5家,发证5份。这标志着华中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已涉及整个华中区域(除四川单独发证外)。
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业务是国家电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高监管能力、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电力市场发育具有重要意义。自《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会令第6号)今年1月5日颁布后,华中电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许可证发放工作,把它作为中心工作之一进行部署和安排,并要求在资质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到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许可、严明纪律。
为了抓好辖区内电力业务资质和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监督和管理,华中电监局认真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制订了《华中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流程》、《华中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实施办法》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补充说明》。二是建立组织体系,加强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许可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主任、相关人员参加的许可证评审委员会;成立华中电监局资质管理处(中心),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资质管理处统一负责区域内资质和许可证管理工作;各省(市)成立办证联系点,使办证工作便民、高效。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理顺办证渠道。华中区域的供电面积为1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供电服务人口3.8亿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0%,是全国供电人口最多的区域。经过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各省、市拟申报企业大体情况。据统计,华中电网区域(除四川省外)拟申报企业约有1450家。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办证标准。为促进华中区域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华中电监局对各省市行协秘书长、联系点办证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很好地掌握了政策法规和标准,为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前提条件。同时,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将华中电监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的第一号公告在各省(市)公众媒体、电力行业报刊以及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咨询电话、办证窗口、上墙资料等。五是加强许可证核发硬件设施建设。在具体的组织实施上,华中电监局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工作。在局办公大楼和五个办证联系点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室,档案室,购置必要的办证设备和安装咨询电话等,做到资料上墙,并有专人负责电话和来人的咨询以及申报的受理工作。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第一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既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根据国家电监会资质管理中心的总体部署,华中电监局将全面启动行政审批阳光工程。一方面利用网站和资质中心及办证联系点办证大厅向社会和申报企业公布织实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另一方面,利用电力系统媒体和社会媒体对每批颁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告。努力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形式审查(初审)、统一告知、统一制证、统一发证,以确保办证程序层次清楚,责任明确,时效性强,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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