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自颁布实施以来,西北电监局认真做好宣贯和落实工作。
7月28日,西北电监局积极组织西北地区电网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参加国家电监会“贯彻《供电服务监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又以西电监办〔2005〕023号文就《办法》的宣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要认真部署本次电视电话会议及王禹民副主席讲话精神的宣传学习和全面传达工作,提高对贯彻执行《办法》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在建立供电优质服务长效机制上进行实践和探索,积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管,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加大《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西北电监局统计了西北各省(区)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将所辖客服中心、供电营业所数量,按照便于张贴的形式统一印制了3200份柴松岳主席签署的电监会8号令和《办法》全文,并全部发放到位。要求西北区域各用电客户服务中心、供电营业所在显著位置上墙公告,以督促供电企业执行,接受广大电力用户的监督。
随后,西北电监局一方面采取必要的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办法》,营造贯彻实施《办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求各单位要对照《办法》对当前的供电服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找出差距和不足,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并对陕西西安、榆林等地区的供电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抽查。
近期,西北电监局还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管,以促进西北地区供电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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