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电监会2006年工作要点和西北电监局工作重点,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北区域实际情况,我局在充分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北电监局关于建立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北区域电力公开、公平、公正调度实施情况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西北区域电力运营合同与协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
三个《办法》规范了厂网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了联席会议的内容、组织形式、议题;明确了电力调度机构“三公”调度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审查与监督、评价、奖励与处罚;对电力运营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审查、报备作了明确规定。
三个《办法》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规范西北电力市场秩序,促进西北区域厂网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西北区域电力公开、公平、公正调度,构建和谐厂网关系奠定了基础。
三个《办法》近期已印发西北各电力企业,并在西北网、省(区)一季度厂网联席会上进行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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