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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电监办积极落实全省电力安全工作

  2006-05-3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电监会5月18日召开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2006年5月20日,太原电监办结合全省电力行业实际,对山西省电力行业的安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以确保电力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一、各电力企业要切实做好迎峰度夏的各项工作:一是严格调度纪律,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三公”调度信息披露,营造良好的调度环境。三是加强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协调运行,营造良好的厂网协调环境。四是加强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工作,营造和谐的供电、用电环境。二、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做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并制定好各企业的应急预案,认真检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与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情况,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的能力和应急的响应速度。同时,要组织对重要用户关于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督促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三、目前,全国电力建设施工领域事故多发的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坍塌和坠落是电力建设伤亡事故中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的事故类型,我省电力建设企业也有此类事故发生。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建设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函》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电力建设项目点多、面广、事故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管理,开展以预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四、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按照《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电力职工安全责任意识。五、有关电力企业要作好汛期大坝安全和库区保电工作,进一步规范大坝安全信息的管理与报送,提高水电站安全工作和管理水平。

最后,太原电监办强调,各电力企业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太原电监办将对各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太原电监办,电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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