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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年内将完成8件立法项目

作者:赵艳红  2007-03-09

记者日前从国家电监会获悉,按照《国家电监会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8件重点立法项目已正式启动,并将于年内完成。

列入本年度计划的8件重点立法项目分别为:制定电力监管报告规定、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管理办法、发电企业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和电量收购监管办法、电力可靠性监管办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办法,修订电力安全监管办法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定。

此外,电监会还将抓紧研究电力监管机构听证规定、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规定等9件立法项目,同时积极推动《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修改工作。

近日,华中电监局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电力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大家认为,《电力法》的修订是关乎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关乎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和监管者的一件大事,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与电力监管的界限,明确划分政府管理与电力监管之间的职责,避免在新法中又出现管理上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为避免电力法修订重蹈部门立法的旧辙,建议电力法的修订采用专家立法的形式,不再由某一部门或单位来主导电力法的修订工作。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监会,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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