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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审议通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2007-07-18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尤权7月17日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贯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7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下半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电监会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目标、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

会议确定,涉及电监会的本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将分以下7大项展开:一是开展关停小火电机组监督检查并发布监管报告。二是制定并颁布实施《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三是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将二氧化硫治理作为业务许可的审查条件之一,对未实施二氧化硫治理的发电机组缓发业务许可证。四是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管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节能环保电力调度方法,监管在河南、江苏、广东、四川、贵州等地开展节能环保电力调度的试点工作。五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六是加强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工作,督促电厂燃煤脱硫机组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电力监管实时信息系统,配合地方政府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进行实时监管;加强电厂废气排放监管工作,配合环保总局督促电厂安装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与地方环保部门监控系统联网。七是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委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行动,并发布节能减排工作监管报告。

尤权要求,电力行业要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对于电监会的相关工作部署,全系统要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电监会,审议,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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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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