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日前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执行情况监管报告》中指出,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安全和稳定的关系,解决电力工程建设“赶工期”问题。
2000年以来,我国电力负荷增长迅速,电力基建的速度不能完全满足负荷增长的需要,往往是项目核准后,工程建设就会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状况,再加上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核准不同步,建设业主单位更是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提前竣工。这样,就给工程建设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生产管理条例带来了严峻挑战,给工程安全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报告》就此提出,有关政府部门、企业应当充分认识目前电力建设的安全形势,开展扎实而高效的工作,处理好工程建设、企业发展与构建和谐电力的关系,避免电力工程建设“赶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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