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国家能源局专栏

国家能源局专栏

电监会发布2007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

  2008-11-11

<P>《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0%。为实现这一目标,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在节能减排中具有重要影响的电力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部署,推动《“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的完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并商有关部门,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赋予的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和《印发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和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074号)要求,从提高电力生产和传输效率的角度出发,在产量上升的同时,节约一次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电力企业节能降耗和二氧化硫防控为重点,在对电力企业,尤其是中央直属电力企业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资源、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2007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P> <P><U><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3>附件:</FONT></STRONG></U><A href="http://www.chinarein.com/wenjian/2008111101.doc"><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3>《2007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FONT></STRONG></A></P>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标签:电监会,节能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2,010-63231638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