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专栏
南方电监局发布2008年度电力监管报告
2009-06-10
<P>6月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以下简称“南方电监局”)发布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2008年度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阐述了南方区域省(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在2008年的经济发展概况、电力工业运行和市场秩序情况,披露了一年来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包括昆明、贵阳电监办)履行电力监管职责的情况。</P>
<P>《报告》指出,2008年,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着力提高电力安全可靠运行水平,着力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着力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着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P>
<P>电力系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南方区域发生了低温雨雪冰冻等多起严重自然灾害,给区域电力设施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面对灾害袭击,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党和政府的救灾部署,积极协调,全力组织开展抢险复电工作,战胜了冰雪灾害,圆满完成了南方区域抢修复电工作。在奥运保电和其他重大活动的保电工作,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监管与指导,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活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各项保电措施,确保了南方区域供电安全,电力系统未发生重特大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及发电厂垮坝事故,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并进一步好转,为南方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P>
<P>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08年,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通过加强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加强输电监管和调度监管,加强价格财务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电力市场秩序,厂网关系进一步和谐。2008年,厂网间《购售电合同》的签备率为99.13%,比上年提高了0.81个百分点;《并网调度协议》的签备率保持100%;厂网间电费结算率明显提高,拖欠电费现象明显减少,全年电费结算率超过99.9%。损害电力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案件受到了查处,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用电权益。</P>
<P>供电服务及社会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08年,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不断加强供电监管,区域内供电企业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及供电质量不断提高,供电市场行为不断规范,供电可靠率基本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普遍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大部分供电企业均能按规定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同时,电力监管机构履行普遍服务监管职能成效明显,由电力监管机构重点督办的13个“无电村”全部通电。</P>
<P>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电力市场的综合模拟运行,完善交易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优化利用,发布了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办法,加强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监督。截至2008年底,参加南方电力市场模拟运行的市场主体共有30家,比上年增加了1家。全年成交电量249.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所有交易均进行了模拟调度和结算,进一步提高了模拟运行的真实度。</P>
<P>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着力从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机制等层面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2008年,南方区域电力行业能耗指标继续下降,发电煤耗比上年下降6克/千瓦时,电网综合线损率比上年降低0.54个百分点。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不断加快,已有74%的燃煤机组安装了脱硫设施,比上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并实现了脱硫信息实时监测。南方区域全年共关停小火电机组343万千瓦,超额完成了年度关停计划。通过最大限度的收购水电,全网相应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9万吨。通过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共节约标煤401万吨。</P>
<P>此外,《报告》针对去年10月后电力行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供需形势发生变化的实际,简要介绍电力监管机构加强对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和监测,出台一批便民措施,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保障和扩大就业的情况。</P>
<P>《报告》强调,2009年,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着力做好保障电力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和培育电力市场等工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的落实。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监管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南方区域电力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同建设和谐电力。</P>
<P>此次发布的这份年度监管报告是南方电监局继2007年首次编发电力监管年度报告后,连续第三次发布年度报告。</P>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标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2008年度电力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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