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专栏
济南电监办全面展开供电检查工作
2009-07-06
<P>为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按照国家电监会供电检查动员大会和《关于开展2009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2009〕19号)要求,济南电监办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今年的供电检查工作。</P>
<P>电监会检查动员大会召开后,济南电监办领导班子立即研究讨论如何更加深入做好今年的供电检查工作,提出了“三及时”、“三深入”的工作部署。</P>
<P>一是启动工作及时,紧密结合迎峰度夏和全运保电的工作实际,迅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供电检查工作。于6月2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供电检查的通知》(鲁电监供电[2009]67号),对供电企业开展自查的内容进行了疏理和规范,提出了量、质、期的要求,并要求供电企业在7月15前上报自查报告。目前,自查工作已在全省全面展开,二是检查工作及时,要紧紧结合电监会的要求,克服工作紧、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充分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三是问题反馈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反馈的,要当场反馈,发现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理。</P>
<P>在检查工作中要做到“三深入”,一是检查方案深入,在制定方案时要针对每项检查内容,制定有效的检查方法和精细的检查标准,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现场检查要深入,检查要在查阅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到车间班组和现场,按照标准认真抽查,不留死角,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供电工作。三是问题分析要深入,要通过检查及时输理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真正实现检查-反馈-整改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为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电市场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P>
来源:济南电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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