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改革措施。近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电监会也在2009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上对各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做了专门部署。为了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做好华东区域的试点工作,华东电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决定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分解各阶段工作任务,加强内部的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加强与省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形成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有效地推动各省市的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区域监管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形成思想共识,使区域内各试点的工作思路基本保持一致;四是积极探索大用户直供电与区域电力市场平台的导入机制,并继续规范跨省区电能集中交易,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目前,华东电监局已经开展了对相关电力企业的调研,分析了有关试点工作的基础信息,走访了政府有关部门。下一步,华东电监局将进一步加紧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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