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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专栏

南方区域启动2009年供电检查工作

  2009-07-15

为规范供用电市场,维护电力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和《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等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7月13日,南方电监局在广州召开了南方区域供电检查启动会,启动南方五省(区)供电现场检查工作。南方电监局、贵阳电监办负责人及广东检查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南方电监局负责人强调指出,一定要本着“监管为民”、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依法依规,重事实讲证据,做好本次供电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三方面,重点检查近年来供电监管中多次发现的供电质量等问题。检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16日-7月10日为供电企业自查阶段,南方区域内各供电企业已全面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南方电监局;7月14日-8月15日为现场检查阶段,检查组将对部分供电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本次检查采用专项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在建立长效、规范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采用区域内交叉的方式进行。南方电监局负责云南、贵州、海南三省检查工作,贵阳、昆明电监办分别负责广东、广西两省(区)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将向社会公开公布检查情况。

来源:南方电监局 

标签:南方电监局,供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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