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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监办进一步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电力工程建设安全进行督查

  2009-07-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将“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到实处,南京电监办于7月17日参加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联席会在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的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督查活动。建设厅徐学军副厅长、南京电监办有关负责人及各成员单位参加了活动。

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联席会是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全省建设、电力、交通、水利及铁路各系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经验交流,由省建设厅于4月份牵头成立的,现已开展多次交流活动。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已建成投产,二期2×103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首台机组将于2009年底投产发电。

联席会成员一行参观了燃机运行现场,踏勘了二期建设工地,检查了现场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施工机械的管理情况,询问了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配备,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二期工程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交流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后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建设厅徐学军副厅长介绍了联席会的组成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联席交流的目的与意义,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要做好防高空坠落、防机械伤害、防各类火灾、防高温中暑工作,尽职尽责抓好安全管理,平安顺利争取年内发电。

南京电监办有关负责人首先肯定了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在电力迎峰度夏、电网调峰和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二期施工目前已进入高峰期,现场队伍多,交叉作业多,人员复杂,又是高温季节,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建设单位一定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越是临近工程末期,安全管理越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不能有丝毫的松心和麻痹。建设单位要及时总结基建施工中积累的安全管理经验,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电力建设施工事故教训,一要加强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施工机械的管理;二要确保安全、确保质量、确保进度,进度安排一定要服从安全和质量;三要重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一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来源:南京电监办

标签:电力工程,南京电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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