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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电监办依法对两家电力施工企业开出首批行政处罚罚单

  2009-07-30

贵阳电监办近日依法对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未依法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违规参与电力工程投标活动和承揽电力设施工程的电力施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开出了首批罚单。

为规范电力施工企业持证经营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稽查工作的意见》,贵阳电监办自今年5月中旬起,对贵州境内电力企业开展了电力监管和综合性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电力施工企业,在未依法取得承装(修、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变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手段,违规参与贵州电力设施工程投标,承揽电力工程。按照我办的检查要求,相关供电企业终止了与上述两家违规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并向贵阳电监办做出了检查。

经调查核实,以上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6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7月27日,贵阳电监办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作出了罚款2万元和1万元并责令立即停止无证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活动的处罚决定。

此次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将进一步推动贵阳电监办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对维护贵州电力行业施工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全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行为,树立电力监管机构权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贵阳电监办

标签:贵阳电监办,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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