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南省供电现场检查启动会在郑州召开,郑州电监办负责同志主持会议,检查组全体成员、省电力公司负责同志及受检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09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2009〕19号)的要求和分工,华中区域实行交叉检查,由华中电监局组成检查组检查河南省供电企业,郑州电监办负责检查湖北省供电企业,湖北省的现场检查工作于8月6日启动。
前期,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各级供电企业开展了认真自查。全面统计备案了电压监测装置装设情况,上报自查报告,个别不合格报告还进行了多次修改。根据2009年供电检查要求和日常监管情况,选择对郑州、安阳、商丘及其下属的上街供电局、林县电业局、睢县电业局进行抽查。检查重点围绕供电质量、服务和市场行为,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将汇总检查情况,统一反馈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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