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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在黑龙江开展“三项行动”专项检查

  2009-08-11

为认真贯彻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12号)要求,东北电监局于2009年7月24日至30日对黑龙江省部分发电企业和电力生产建设工程进行了“三项行动”专项检查。东北电监局负责人带领检查组对哈尔滨电业局、七台河电业局、七台河蓝天瓦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等电力企业进行了检查。

7月24日,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哈尔滨电业局220千伏群力、新区输变电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其中,220千伏群力变新建工程因群力新区提供的所址暂未拆迁不具备施工条件;220千伏新区变新建工程于2009年7月23日开工建设,现场正在进行场平和暂设施工。检查汇报会上,哈尔滨电业局相关负责人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工程进展情况做了详细汇报。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在听取汇报后强调,220千伏群力、新区输变电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同时”相关要求,做好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批、施工总体安全策划、安全大纲、人员培训、职工登记等各项工作。他要求哈尔滨电业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要求,保障项目安全施工。

7月28日至30日,检查组对七台河电业局调度、一次变,七台河蓝天瓦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及华电牡丹江二厂热电联产工程进行了检查。东北电监局负责人对被检单位在“三项行动”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预案编制及演练、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被检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对检查组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本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意识,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来源:东北电监局

标签:东北电监局,三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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