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摸清福建省地、县级电力市场秩序情况,揭示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规范地、县级电能交易行为,使电力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近日,福州电监办召开了“福建省地、县级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专题通报会,通报省内地、县级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意见和监管建议。福州电监办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省电力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福建省地、县级调度所辖发电企业有五千九百多家,约占全省在役电厂个数的98.5%,而其中地方小水电站就有近5900座,电力市场各类情况复杂。开展“地、县级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年度报告”填报和分析核查,将电力“三公”调度交易监管工作由省级直调电力企业向地、县级电力企业推进和延伸,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对更好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厂网矛盾,规范地、县级电力市场秩序,有着重要和积极意义。为此,福州电监办按照电监会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省级以上企业年报的格式,结合地、县基层实际修订了填报内容,要求地、县级电网企业指定专人做好2008年报填报工作。在电力企业自查填报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汇总分析,分类归纳、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抽取部分地、县电力企业进行了现场情况核查,并依据有关监管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最终形成了正式通报稿,召开了本次专题通报会。
福建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并支持做好该项工作,组织地、县级电网企业具体填报工作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会同9个电业局对材料进行了逐级汇总并配合福州电监办进行了现场核查。下一步,福建省电力公司还将根据福州电监办监管要求,对照通报稿意见做好问题整改、规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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