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电监会的有关规定,南方电监局对深圳供电局报备登记的2010年第1季度前计划投运的供电设施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符合投运条件的项目廷苑输变电工程、远丰输变电工程批复准予其投入运营。
新(扩)建、改建供电设施许可预期报备是指,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企业,在其新(扩)建、改建输供电线路或者变电设施投入运营前,应当按照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报备登记,并持预期报备批复文件向调度机构申请新(扩)建、改建输供电设施运营。开展新(扩)建、改建供电设施许可预期报备工作,加强企业准入基本条件的监管,确保这部分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运营条件,是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续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健全电力市场准入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电力业务许可证作用的有效手段,对于保障电力安全,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电监会印发《新(扩)建、改建输供电设施许可预期报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来,南方电监局高度重视,明确按照“分步骤,稳妥逐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推进许可预期报备工作,通过多次调研,结合南方区域实际情况,选择了海南电网公司所属海口、三亚、儋州供电公司以及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为试点单位,其中根据深圳的技术特点,决定采用电子报备,采用数据库等方式,在数据库未建立的期间可暂采用纸质报备。目前南方电监局报备电子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待调试补充完善后即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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