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规范跨区域电能交易行为,2009年12月21日,东北区域组织开展了东北送华北年度电量挂牌交易。东北电监局、国家电网公司交易中心、东北电网公司、辽宁省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和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和签字仪式。
开展华北年度电量挂牌交易,落实了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运行的通知》(电监供电[2006]5号)文件精神,采用了市场化手段完成了东北送华北电量交易。
参与2010年东北送华北年度电量市场交易条件的发电企业共 48家,机组133台,装机容量4444万千瓦。参与市场交易数据申报的发电企业共45家,3家电厂未进行数据申报。申购电量合计460.97亿千瓦时,申购容量合计4334万千瓦,成交电量80亿千瓦时。
本次交易,通过发电企业自主申报送华北上网电量,改变过去的行政分配方式,充分体现了发电企业自愿原则,是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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