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国家能源局专栏

国家能源局专栏

华中电监局扎实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10-03-15

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到我国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华中电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家电监会的部署,紧密结合华中电力工业实际,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加大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华中电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了“四落实”,即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专班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和热线投诉举报落实。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华中电监局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围绕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治理目标和措施,以正式文件印发各电力企业,要求组织开展对电力工程建设规划审批、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建设施工资质、工程造价体系、安全生产体系、应急组织体系以及发电机组并网安评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排查工作中,华中电监局坚持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并重,将指导和督查贯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一是深入到电力企业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最新动态,加强与基层企业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近几个月来,华中电监局有关领导多次带领调研组深入到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武汉华能阳逻电厂和江西、重庆的电力企业调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建立月报工作制度。华中电监局要求各电力企业在每月25日前,将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主要情况及时报告专项治理办公室,做到正常工作一月一报,重点情况随时急报。三是通过电力行业12398投诉举报热线和供电服务、进网作业许可、电力安全等各类大检查,促进专项治理工作于电力行业监管有机结合于互动良性发展。四是加大巡视检查力度。2010年1月8日至22日,华中电监局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特聘专家组成3个巡视检查组分别赴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19个电力企业,听取专项治理工作的汇报,查看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并深入到施工现场,对电力安全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新建机组安全性评价等情况进行检查。3月6日至12日,在电监会的统一组织下,华中电监局积极参与对江西、湖北5个重点电力工程专项治理抽查、督查工作。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华中电监局和各电力企业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努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自审、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排查,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据统计,近年来华中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电力系统共查办案件16件,涉案金额935.98万元,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12人;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3件,涉案金额790.98万元。

来源:华中电监局

标签:华中电监局,电力工程建设领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