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西电东送”交易机制,对现有“西电东送”交易模式进行深入研究,2010年3月19日,南方电监局组织成立完善“西电东送”交易机制工作组。
工作组由南方电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下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南方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省(区)政府有关部门,南方电网公司及下属部分电网公司,部分发电企业的分管领导及主要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的意见;协调解决“西电东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相关调研,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及市场主体的意见;研究提出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近期,南方电监局将组织召开工作小组会议,修改完善南方区域“西电东送”交易规则,力争近期形成较为完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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