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东北电监局积极开展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工作并稳步推进。
前期,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在东北电监局的部署下,东北区域三省一区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供电公司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 展开调查,省、市公司成立了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分工,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对重要用户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
东北电监局对上报的“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进行了分析归纳整理,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了分类。并及时对部分重要电力用户目前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的现状进行了现场确认。通过确认,完善了“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情况”数据库的内容,掌握了重要电力用户的实际情况,为《供用电合同》等规章制度的修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供电企业和重要用户对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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