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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监办全面部署浙江省“两个专项治理”工作

  2010-04-22

4月20日下午,杭州电监办在杭召开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 ‘三指定’专项治理”和“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调试差额资金分配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杭州电监办“两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浙江省电力公司及各地市供电企业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杭州电监办专员对“两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各级供电企业,要充分提高对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确保“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会议强调,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各级供电企业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要迅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在4月30日前报送杭州电监办。会议指出,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各级供电企业要把自查自纠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走场、不留死角,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会议明确指出,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力,对违规问题不在规定时间内自纠的,将立案稽查,依法严肃处理。会议还要求,各级供电企业要尽快向杭州电监办报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动态和有关材料,积极配合杭州电监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浙江省电力公司陈安伟副总经理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将认真按照杭州电监办的要求,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两个专项治理” 的落实工作,及时成立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做好检查整改,构建“两个专项治理”的常态工作机制。

来源:杭州电监办

标签:杭州电监办,两个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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