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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采取措施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

  2010-05-04

按照国家电监会和东北电监局的有关要求,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电力公司分别在4月20日前完成了向我局报送2010年第一季度输配电成本报表工作。此项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对电力监管机构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起到了有效的信息支撑作用。目前,东北区域输配电成本报表经汇总,已上报国家电监会价财部。

针对各电网公司在报送工作中存在的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缺少文字说明等问题,东北电监局多次与电网企业相关负责人员沟通催办、认真与其核对数据、要求电网公司对数据变化幅度较大项目做出文字说明。

在对输配电成本监管强化的同时,东北电监局结合中央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电网公司的成本监管。依据要求,各电网企业均在不同程度上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各项制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例如通过加强招投标制度,使得材料费、修理费有所减少;严格职工薪酬制度,规范福利费用支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等。今年1季度,全区域输配电成本总体下降,其中全东北区域材料费、修理费同比降幅分别为24.76%、32.55%。

本次汇总情况如下:2010年第一季度,东北区域单位输配电成本同比降低15.32%。这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东北区域售电量首次出现大幅度增长,在输配电总成本降幅不大的情况下,受售电量大幅上升影响,单位输配电成本出现下降。

今年,国家电监会即将出台《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加强对输配电成本报表的统计、分析、审核,开展输配电成本核算规范性检查,并积极开展对输配电价的相关研究工作,从成本上对各电网公司进行监管,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独立的输配电价奠定基础。

来源:东北电监局

标签:东北电监局,输配电成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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