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监办根据国家电监会和福建省政府有关工作精神和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福建省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把握“五坚持”,即:坚持条条与块块相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坚持安全与市场两兼顾,充分履行职责;坚持治标与治本共推进,增强整治效应;坚持当前与长远相衔接,增进专治实效;坚持监管机构与施工专委会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规定动作比较扎实有效,自选动作比较切实可行。具体突出“五抓”:
一、率先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围绕“要不要做、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做”开展学习讨论,不断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思路和目标。二是制定方案,理清思路。按照电监会和省里的方案,结合福州电监办的实际,研究制定《福州电监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除了完成电监会提出的八项工作任务,还把治理的领域拓展延伸到电力施工市场的规范和工程招投标、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治理上,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专员任组长,两名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各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保持与省里、电监会的对口联系,分别由资质管理处、安全监管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广泛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福州电监办门户网站开辟了“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发布8条信息。结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宣贯活动、福建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工作会议和福建省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成立大会、2010年电力监管调研活动,印发便于携带的宣传手册,在电监办和供电企业门户网站、办证大厅、营业窗口刊登,宣传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三、认真抓排查,找准存在问题。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全面调查摸底。根据施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特点,分别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和发电企业下发专项治理排查表,进行摸底、排查。经摸底,2008年以来,福建省地方投资5000万元以上电力工程项目15项,其中竣工的3项,在建的5项,立项的6项。根据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上报的专项治理排查表,对100万元以上的550个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项目进行排查、分析,并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二是开展重点督查,找准存在问题。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施工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泉州、莆田等地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的规模以上项目的排查工作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对南平闽延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自查、排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就工程项目决策、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配合国家电监会第四督查组对福建华能福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结合2010年电力监管工作调研活动,由办领导分别带队先后奔赴福州、宁德、莆田、南平等地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抽查督查。在历次抽查调查、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形成了《福州电监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查出的突出问题有: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还有待建立;电网企业目前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LNG电厂没有现行的国家建设标准;个别单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全;有的预案没有每年都进行演练,个别员工对预案流程了解不够,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个别单位对检查组提出的安全、质量监督整改措施不够及时和到位;现场文明施工水平有待提高,与制度要求和高水平电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需要继续加强管理;没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施工在个别企业存在。
四、坚决抓查处,扩大治理效果。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监管工作“回头看”。查处某电力工程公司将工程发包超越许可等级施工企业,立即督促其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和取证,实施行政处罚。
五、着力抓机制,探索长效办法。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依托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探讨电力施工市场、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行业自律,努力培育规范、有序、竞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深入开展《福建省电力用户业扩工程市场化与监管研究》课题调研,现已形成报告第九稿。该课题主要研究探讨开放用户业扩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用户业扩市场机制,规范供电市场秩序和供电市场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切实解决电力工程领域招投标等一些突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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