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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监办组织召开湖南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暨业务培训会议

  2010-05-12

根据国家电监会有关《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宣贯培训工作部署,5月6日,长沙电监办组织召开了湖南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暨业务培训会议。国家电监会办公厅派人到会指导,并派专家进行讲座,湖南省电力公司及及各地市、县供电企业、地方供电企业有关负责人、专责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长沙电监办负责人围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和业务培训作了讲话。他首先阐述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电力监管的职能所在;同时他从五个方面客观分析了湖南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现状:一是初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意识,但认识不完全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工作已经开展,但操作不规范;三是公开了相关信息,但是内容不够全面;四是工作运转基本正常,但机制尚需完善;五是全省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最后,他对抓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提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宣传,深入学习,务必普遍提高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对照要求,科学筹划,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宗旨,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严明纪律,把握尺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机要保密之间的关系;五是认真研究,及早准备,务必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国家电监会办公厅派人到会指导。她就《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产生背景、制定依据、出台过程进行了介绍,要求各供电企业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以信息公开服务大众和电力用户,以信息公开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省电力公司有关领导到会作了表态性发言。他表示,省电力公司和全省各级供电企业都要认真执行国家电监会的法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处理好信息公开与机要保密之间的关系。

国家信息化杂志社派出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规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结合供电企业实际,全面细致地讲解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应把握的要点、原则、形式、流程和保密等内容,并介绍了全国一些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长沙电监办有关人员介绍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可能面对的主体及其可能的要求。

下午,电监会派员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写辅导进行了讲解。国电瑞驰远景公司技术人员从信息录入和发布等具体操作环节,对参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实操培训,并进行了现场答疑。

长沙电监办承办了此次会议,负责了全部会务组织工作。这次会议与会人员达200人之多,与会单位达150多个,会议规模很大,会务组织工作十分繁重复杂,办会任务重难度大。长沙电监办举全办之力,筹备近一个月时间,制定了详细周到的会议组织方案,努力协调了各个方面的关系,从每一环节和每一个细节入手,切实做好了方方面面、林林总总的各项工作,使会议顺利有序地召开。据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与会各单位反映,这次会议组织严密,考虑周到,进行顺利,开得圆满成功。

来源:长沙电监办

标签:长沙电监办,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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