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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监局召开内蒙地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宣贯培训会议

  2010-05-27

 

5月20日,华北电监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宣贯培训会议,内蒙古地区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48家县级以上供电企业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负责同志共计9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华北电监局内蒙古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副主任主持。

会上,电监会办公厅派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要求各供电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公开工作的认识,派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生活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部主任蔚河同志代表与会人员发表讲话,表示将积极贯彻《条例》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政策,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发布企业相关信息,切实履行公开义务。

会议邀请了国办专家邓波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宣讲,并由华北电监局负责供电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详尽的解读,明确了企业公开信息的内容、方式等具体要求,以及电力监管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考核的具体措施。

宣贯会后,华北电监局组织与会代表对供电企业信息收集发布系统的使用进行了实际上机操作培训,对信息公开指南、年报等内容的填报要求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

来源:华北电监局

标签:华北电监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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