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东北电监局顺利完成东北区域2010年供电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整体部署开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供电监管办法》。检查期间,东北电监局严格执行国家电监会检查安排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工作。5月初,向区域内供电企业以东电监价财【2010】122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的通知》,要求供电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工作。6月7日起,对东北区域7家市级供电企业、14家区(县)供电企业进行全面供电检查。目前,已全面、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东北区域2010年供电检查工作。
2010年是《供电监管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东北电监局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办法,广泛在东北区域供电企业中开展培训工作,根据检查安排要求,东北电监局分成三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中,按照办法的内容,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工程管理、供电成本、价格收费方面全面开展了供电检查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下阶段,东北电监局将总结检查问题,形成东北区域供电检查报告,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开展全国互查工作。
标签:东北电监局,供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