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2010〕16号)统一部署,5月31日至6月25日,西北电监局在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省(区)实施供电检查,目前已顺利完成供电检查工作。
在此次检查准备阶段,西北电监局认真总结近几年供电检查实践经验,依据《供电监管办法》的新内容、新要求、新举措,通过对检查流程、检查方案的精心设计,制作了内容翔实、具有针对性的检查手册,并配发给监管人员和专家,确保检查工作目标明确,步骤清晰;检查启动后,按照供电监管部统一要求,与兰州电监办在西北区域内开展交叉检查,西北电监局共检查省级供电企业5家(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市级供电企业11家(含省会城市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10余家,另外还深入现场检查了部分基层供电站所,走访了部分用户,确保了检查工作的覆盖面。
从检查情况看,各供电企业对检查工作较为重视,均按要求开展了供电自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力度较往年有明显加强;各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水平逐年提高,供电市场行为逐年规范,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些单位供电质量管理工作薄弱,基础数据失真,造成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虚高;部分单位电价执行错误;个别地区用户受电市场开放程度不高,少数施工单位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而承担用户工程;个别单位甚至向检查组提供虚假资料等。
下一步,西北电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兰州电监办一起向各被检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监管建议,督促相关供电企业扎实整改,进一步提升供电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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