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17日,国家电监会南方供电检查组2010年南方供电交叉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南方供电检查组由东北电监局、郑州电监办和南京电监办的专家组成,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任组长,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派员参加检查。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总体安排,东北电监局圆满完成了对贵州、云南电网公司所属贵阳供电局等三个供电企业的检查。
本次检查是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供电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第三阶段工作。检查期间,东北电监局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在供电安全、信息安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工程管理、行政许可、价格收费、供电成本八大方面深入开展检查,全面检查了《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的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供电监管办法》。
云南、贵州电网公司的负责人及被检供电企业的负责人对本企业基本概况和自查情况进行了介绍,围绕《供电监管办法》规定的内容,向检查组汇报了供电企业通过自查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并表示将以本次供电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专家的建议,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供电水平。
在听取了被检查单位的汇报后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年国家电监会供电检查与往年相比有“三个不同”和“五个步骤”。一是两个专项治理一个检查,二是交叉检查;三是要通过检查互相学习。检查分为自查、区域内部进行检查、交叉检查、总结及整改5个阶段步骤。要求供电企业提高电力监管检查意识,按照“三个不同”、“五个步骤”做好总结工作,提高供电服务水平,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检查工作,为构造和谐电力共同努力。
检查组成员分别到相关的部门和班组开展现场检查,翻阅了供电企业的相关资料,询问了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情况,收集了大量的现场资料,形成了大量的现场检查笔录,基本摸清了供电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与被检查供电企业初步交换了意见。
下一步,东北电监局将汇总南方区域供电检查整体情况,形成南方区域供电交叉检查报告上报国家电监会。
标签:东北电监局,供电交叉检查